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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时间:2019-04-09

  南通市红十字会为市政府领导联系的独立机构,列群团机关序列,参照公务员管理,正处级建制(其机关党的工作由市级机关工委领导,干部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经费由财政单列);内设事业发展部、筹资赈济部、救护培训部、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5名。下设事业单位南通市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服务中心,正科建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一、办公室及其职能配置

1. 负责编制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起草党建与业务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讲话等文稿。


2. 牵头制定会党组和行政各类规章制度,并协助抓好制度的执行。

3. 负责各类文电的接收、传递、呈批、督办、归档等工作;做好政务平台的日常维护,及时下载有关文件资料。

4. 负责机关行政和党组发文登记、文牍与印章管理。

5. 负责党组会议、中心组专题学习的议题确定、组织协调、会务安排和会议记录、纪要等。

6. 做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

7. 牵头做好本会接受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绩效考核的各项基础工作。

8. 编发机关月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考核。

9. 负责机关办公会议记录、大事记收集整理、《南通年鉴》红十字会章节的撰稿。

10. 协调红十字对外宣传、理论研究工作;牵头做好《红十字信息》编发、“博爱南通”微信编辑推送、红十字网站维护;负责全市红十字通讯员队伍建设与工作考核。

11. 负责办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机要保密等相关业务;归口管理机关各类档案。

12.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业务统计;配合做好相关部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检查。

13. 协助会领导做好对外协调联络工作,做好领导交办事项的催办督办。

14. 做好本会综合性会议、重大活动的协调服务。

15. 做好综合性会议材料的印发,报刊、信件分发、投递,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用,重要公务接待,大宗采购项目的协调等后勤服务。

二、事业发展部及其职能配置

1. 负责制定全市红十字组织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县(市)区红十字会及其基层组织建设,督促县(市)区红十字会依法及时换届。

2. 负责做好全市红十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召开的各项工作和理事单位的联络与服务。

3. 抓好市直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会员发展及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指导推动全市红十字社区服务工作。

4. 负责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督促其履行义务。

5. 负责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推进学校红十字会规范化建设与达标升级,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主题活动。

6. 负责市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学校红十字会工作。

7. 联系市红十字会高校联合会,协调推进大中专院校“博爱青春”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

8. 负责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做好志愿者招募、登记、注册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及时做好信息平台的维护;指导推进县(市)区红十字志愿服务。

9. 传播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开展“5.8”世界红十字日等重要纪念日和重大活动的宣传。

10. 负责红十字报刊宣传,做好“两报一刊”的征订。

11. 负责全市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及会员的培训工作。

12. 做好与国外和港澳台红十字组织的联络工作,做好涉台(港、澳)服务和重建家庭联系工作。

△13. 负责市应急救灾中心的运行管理,做好灾害救援的准备,负责募集物资的储备和救灾物资采购,以及物业管理、节能减排;指导协调县(市)区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工作。

△14. 负责制定市红十字会应急管理预案,推动全市红十字系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5. 推进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急救培训和应急训练,增强实战能力。

△16. 做好本地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资料数据整理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现场救援救助、发放救灾款物。

三、赈济救护部及其职能配置

1. 负责定向与非定向筹资募捐项目的策划设计、宣传推广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道万人捐”主题活动。

2. 负责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的赈济工作,组织实施专项募集,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和管理,根据灾情提出援助计划,并跟踪监督计划执行。

3. 负责日常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红十字募捐箱的设置、开启与管理工作。

4. 负责编制人道救助年度计划,并按照人道救助金管理办法实施救助;抓好博爱送万家等人道救助系列项目的执行。

5. 做好人道需求调查,创新开拓人道救助品牌项目。

6. 做好人道救助款物接受与使用的信息公开工作和相关信息平台的维护,及时更新信息。

7. 做好群众求助等来信来访的接待受理工作;

8. 负责救护培训工作,健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救护培训标准化教学。

9. 制定救护培训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全市的救护培训工作。

10. 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拓展培训和知识更新,定期开展教学研讨、示范示教、技能比武等活动。

11. 推进全市红十字救护培训基地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负责聘用教员日常考核与报酬发放。

12. 负责编报救护培训教材、器材、模型、教具及耗材等物资采购计划,并按规定实施采购。

13. 认真组织实施政府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项目,确保培训质量与社会效益。

14. 做好急救救护技能和健康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

四、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服务中心及其职能配置

1. 负责指导全市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

2. 组织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宣传普及,负责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动员、招募、注册和培训;

3. 负责组织血样采集、转送,进行初配成功后志愿者的再动员、高分辨、健康体检等;

4. 做好捐献过程的心理辅导和医院陪护,做好捐献后的回访和跟踪服务;组织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的送迎仪式和定期交流联谊活动;

5. 完成中华骨髓库江苏分库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6. 承担人体器官、组织及遗体捐献的相关工作,做好捐献志愿者接待宣传工作,办理登记手续。

△7. 配合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实施捐献,并做好现场见证缅怀等工作。

△8. 参与宣传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参与组织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五、共性工作

机关各部、室和捐献中心人员在承担规定职能的同时,还要承担以下共性工作任务。

1. 做好相应承担的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 每年策划召开本部门业务工作推进会,全面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3. 负责本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大事记载工作。

4. 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