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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时间:2026-03-18

南通市红十字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红十字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决策部署,把党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红十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县(市、区)红十字会工作。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负责红十字自热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等工作。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开展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参与灾后恢复重建。

(三)开展应急救护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宣传、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组织志愿者参加现场救护。做好南丁格尔奖候选人推选工作。

(四)协助政府开展人道救助和服务,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公益事业。

(五)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表彰激励工作。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表扬激励和组织服务工作,管理南通市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依法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

(六)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和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宣传国际人道法、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及有关法律、法规,传播红十字文化。

(七)依法开展募捐活动,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章程处分募捐款物。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