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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三献”事业中的无偿理念

时间:2015-09-29

洪俊岭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中华骨髓库)主任 

    常常有人问我:你们红十字会倡导献血、献造血干细胞(骨髓)和献器官治病救人,这件事挺好,可我就是弄不明白,你们让人家自愿无偿捐献,到了医院可就变味儿啦,病人无论是用血、造血干细胞的移植还是器官移植,医院那是明码标价啊,一分不能少!你们是不是从中渔利啦?前两年红十字会的网络风波时,一位著名的经济学者声称:红十字会从无偿献血、有偿用血中获利几十亿元人民币!此言一出,社会是一片哗然,红会成了全社会质疑的焦点不要紧,关键是老百姓参与无偿献血的热情就像是被浇了一瓢冰水,一时间无论是街头移动献血车,还是血液中心本身,那就是一个词:门可罗雀!最可怜的是那些躺在医院病床上等着手术的病人,这一天没有血液,就是一天的生死煎熬啊!要说那些因车祸或者其他事故马上就要用血的伤者,那就更要命了,没有血,就没法做手术,后果您可想而知!

   这种质疑,直接带来两个社会后果,一是血头、血霸猖獗,他们趁临床血液供应紧张之际,搞得卖血之风沉渣泛起,大搞血液买卖,闹市街头,常常看到招募卖血的小广告,带来一系列社会治安和血液安全问题;另一个后果是,无偿献血的理念受到冲击,经过十几年孕育的无偿献血的成果,有可能停滞不前,甚至倒退。

   其实,这种质疑并不局限在临床用血领域,在捐献造血干细胞和捐献器官工作中,我们也经常听到类似的声音。那么,红十字会在我国的血液事业中扮演什么角色?组织无偿献血、献造血干细胞和器官是不是有利可图呢?要回答这种质疑,讲清其中的道理,咱们还得从头说起。

 

       一、人类社会文明的结晶:生命无价、馈赠无偿

人类自从解脱蒙昧进入文明以来,尊重人、尊重人的生命价值,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架构基础,是一切社会活动的主旋律。现代社会更是建立在使人的生命获得更安全、更健康的理念之上,生命至上是社会各阶层的共同认识。而血液、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等又是人生命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他们就等于是没有生命。“世间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的了”,这是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由此延伸,也可以说:维持人体生命的血液、造血干细胞和器官就是无价之宝。所以国际社会通行的法则就是,捐献血液、造血干细胞和器官要遵循无偿原则,因为生命无价,她不是商品,商品交换的原则不适用于这个领域,她是生命的馈赠,是生命的礼物,是用自己可以再生的血液或造血干细胞去挽救另一些人的生命,使的生命得以延续,这是人类之间至诚至爱的最高境界。您可能会问,买卖来的血液不是一样治病救人吗?这话有一定道理,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过买卖血液的历史,这一页之所以被翻过去,不但是人性的向善、向上使然,也是对血液的供需双方生命安全的保护和尊重。您可以想象,一个人为了用自己的血液换金钱,可以短期、大量的去卖血;可以隐瞒自己的病情去卖血;“黄牛”们可以网罗穷人去卖血,血液安全能有保证吗?更何谈治病救人?曾几何时,因卖血造成的艾滋病、肝炎等疾病的流传的噩梦还不足以令人清醒吗?若是有人再问,不管血液从哪里来,只要加强临床使用前的检验把关,还不是一样安全?那我只能反问你:市政管网供给市民的自来水,水源地一个在密云水库,一个在被污染的河沟,你要哪一个?

   捐献血液、造血干细胞和器官,是与人体再生能力的科学属性,以及逝世后的人体器官随之失去意义的道理紧密相联系的。人体内的血液和造血干细胞都是可以再生的,血液中的红血球只能生存120,血小板和白血球的生命周期也只有几天到十几天左右。说具体些,你身体里的血液成分,没有120之前的,即便不去献血,身体里的血液也会不断的新生和死亡;造血干细胞也如是,人体的红骨髓不断制造出造血干细胞,以补充你身体衰老死去的血液成分,而献血、献造血干细胞都是经过严格量的控制,完全不会伤害到捐献者的身体。世界上100多年的献血史、50多年的献造血干细胞史,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证明了捐献血液和造血干细胞无损健康。捐献器官这件事,因为是建立在公民逝世后的一种捐献,谈不上对身体健康的损害,这只涉及人对“死”的认识,完全属于观念问题。

由“生命无价”和“无损健康”的认识而来,国际社会,对这类捐献都有非常明确的伦理规范和建议忠告,下面我们重点引用一些。

关于血液捐献:1946,在英国牛津召开的第19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联合会理事会上,国际红十字会组织最早以40决议形式提出的血液事业无论战时还是平时,都是十分重要的。为使其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必须坚持“对供血者提供的血液不支付报酬”的无偿献血原则。在此后历年世界卫生组织和红十字组织的决议中,时常会涉及到献血制度、献血方式问题,但是基本观点都是此次会议精神的延续。国际社会的共识是,血液事业必须在无偿献血的大原则下谋求发展;以相互扶助的精神和自愿的服务为动机的献血绝不能伴有丝毫的强制;献血者及血液机构都不能谋求金钱利益,必须提倡和鼓励自发并且无偿的献血。

关于造血干细胞捐献: 世界骨髓捐献者协会WMDA对非血缘供者在造血干细胞捐献中的伦理问题一直高度重视,其伦理工作组一直是该机构最为重要、活跃的职能工作组之一。1994该机构发布的第一份捐献指导文件,就是从医疗、伦理双重角度谈供者安全问题。该机构在2010发表了题为《供者安全:从临床和伦理角度看WMDA在确保非血缘志愿捐献者安全中的作用》的白皮书。白皮书从捐献造血干细胞必须坚持自愿无偿的基本原则出发,提出了临床、伦理方面的标准。

关于人体器官捐献:器官移植,作为二十世纪的医学奇迹之一,医治了世界上无数器官衰竭患者,挽救了生命,恢复了健康。器官捐献者及其家属无数的无私奉献行为,使器官移植不仅仅是拯救生命的治疗手段,更是人类团结的光辉象征。2004,世界卫生组织呼吁成员国,采取措施保护穷困弱势人群免于遭受器官移植旅游和人体组织、器官的买卖,包括注意更普遍的人体组织、器官的国际性贩卖问题。

上面撷取的是国际组织在“三献”领域提出的重点决议和忠告,您可以看出来,世界潮流的发展,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坚持自愿无偿的原则开展工作,那绝对是正确的方向。

 

   二、无偿捐献,就能无偿使用吗

   以上我们说了为什么是无偿捐献。但是一说到医院在使用这些无偿捐献来的血液等时,还要收费,甚至还收得很高,就又陷入困顿:那不是我无偿捐,你有偿用,医院是不是赚了黑心钱了?您先别急,听我慢慢给您道来。

   献血、献造血干细胞和献器官都要有个平台,比如您献血就要有血液中心,献造血干细胞就要有中华骨髓库,献器官就要有器官捐献管理机构,这些单位以及与他们相联系的相关机构,就是我说的捐献平台,它们是实现您爱心捐赠的媒介。在咱们国家,这些平台都属于国家事业单位,在最近的事业单位体系改革中,基本上都划归为公益一类,属于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社会机构。

   我们以血液采集为例,看看它从捐献采集到患者使用过程的几个重要环节。您有一天心情不错,身体感觉也挺好,路过北京王府井的采血车,决定献一次血。医生会给您做一个简单的问诊和体检,护士要现场采一点血样化验您的血色素等项目是否达标,合格了您就可以献血了。之后您随意用一点饮料和小点心,得到一份表示对您谢意的小纪念品,满意而去了。其实,这才是这袋饱含爱心血液的开始,它被运回血液中心马上就要送到检验室,做包括ABO血型、RhD血型、艾滋病、梅毒、乙肝、丙肝等一系列的检查。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要求,有的项目甚至还要求使用不同厂商的诊断试剂做两遍检测,以防漏检,确保血液的安全。后面还有一系列的血液加工程序,比如为避免输血反应,要过滤掉白细胞;为适应不同患者的需要还要将全血经高速离心机分离成血浆、红细胞悬液等等。您看,这一道道的程序、一个个环节,都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这就构成了这袋无偿捐献来的血液的成本。说白了,您捐献时,血液中心的工作人员没给您一分钱,血液是无偿得来的,可这袋血经过运输、检验、加工、保存等等环节可就有了附加成本了。所以医院到血站去取血时,都要支付给血液中心这部分成本,医院在给病人用血时,自然就转移到病人身上了。台湾捐献事业推进过程中也曾遇到过民众有这样的疑问,台湾的捐血机构就很主动的面对这样的问题。多年前我到台北捐血中心访问时,就看到他们取血窗口上挂着一块看板,大意是这样的:您领取的血液是民众无偿捐献的,所以无价;但是为了保证受血者的安全,我们对血液做了一系列的检测、为了适应患者的需要,将全血分离成各种血液成分,等等,故全血及各种血液成分的成本价格如下-------。我与日本血液中心的同行交流时,他们也遇到这样的问题,他们是这样解释的:海里的鱼是自然生长的,人类并没有对它们的成长有过任何投入,但是我们到菜市场买鱼时为什么要付钱呢?其实我们支付的并不是海鱼本身的价格,而是捕鱼、运输、加工、保存的费用。患者使用无偿捐献得来的血液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并非是血液本身的价格,就是这个道理。

我曾经跟执意较真的朋友做过这样的比喻:你若一定要坚持无偿捐献来的就要无偿使用,那我就将采集来的血液直接输注给你,行不行?他说不行,血型不合送了命怎么办?传染上艾滋病我怎么办?必须要经过严格检验的血液才敢用。我告诉他:要使每一袋血液都是安全有效的血液,有多少检验关口你知道吗?采回来的血液都有一定比例因检测不合格而被淘汰你知道吗?由于严格把关,杜绝了多少经血液传播的疾病你知道吗?我把这些问题一一讲清后,他恍然大悟,说:原来没有成本就没有安全的血液啊。他说,你这种反问法,倒是让我心服口服了,爱心人士无偿捐献的血液,我就是无偿使用的,所支付的费用,并不是血液本身的价格,而是附加在这份血液上不可缺少的其他费用。您看,这真是灯不挑不明,理不讲不清啊。

造血干细胞和器官捐献的程序和方式与献血有所不同,但是理念原则是相通的,从爱心人士的捐献到安全有效地用到患者身上都要有不同程度的投入成本,这里就不赘述了。

 

   三、无偿捐献中形成的成本谁来埋单?

   这一段,咱们以捐献造血干细胞为例来说。我国自2001年重新启动中华骨髓库的建设以来,已经有将近5000志愿捐献者在自愿无偿的理念指导下,捐献了自己的造血干细胞,挽救了众多的白血病及其重症血液病患者的生命。但是,正如前面我们分析的那样,患者在得到无偿捐献的造血干细胞挽回生命的同时,还是向医院或相关机构支付不菲的费用。这我得告诉您,这位患者所支付的费用总额中绝大部分是造血干细胞移植前后的清髓处理、抗排斥、抗感染等费用,这笔费用,就像任何人去医院去看任何疾病一样,是患者对医院在自己身上所耗费的医疗资源的相应补偿。另外一小部分费用是用在为了采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愿者要从自己居住的甲地,移动到患者所在医院的乙地,或者是将采集到的造血干细胞从一个城市运送到患者所在的城市,这是运输移动费用;还有就是造血干细胞的采集费用,本来是在捐献者身体里的造血干细胞,要输注给患者,前提条件是做髂骨硬膜外麻醉,通过骨腔穿刺取得骨髓血造血干细胞,或是通过给捐献志愿者提前注射动员剂,采集外周血离心获得造血干细胞,此两种方式,均要耗费一定人力、设备、器材等医疗资源。在我国,这笔资金均是由获得造血干细胞的患者支付的。

        作为国民福祉,医疗保健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比例,是所有国家和地区民众的切身利益。美国奥巴马总统的国民医保制度改革提案被国会杯葛,其实质还是国家与个人分担比例问题,说到底是国家能承担个人医疗费用多大比例问题。美国的国家骨髓库是政府招标认定的有专业资质的非政府组织,对于美国骨髓库,美国政府除一些专项特定项目外,并无整体运作的资金支持,所以美国骨髓库每向临床提供一例造血干细胞,要向患者收取3.2美元的费用。这其中包括,美国骨髓库建设中的房舍租赁、人员工资、志愿者动员登记、志愿者HLA分型等检测费用、数据管理费用的分摊和检索配型、再动员以及捐献者的体检、采集等等费用。美国人比较直白坦荡,在动员捐献者采血样入库时,他们号召有经济能力的志愿者,在捐献血样的同时再捐出75美元的入库检测费,理由很简单:美国骨髓库是一个自负盈亏的公益机构,自然要核算成本,入库检测的费用由志愿者承担,就意味着骨髓库运作成本下降,将来患者分担的数额就会减少,也就是社会的爱心支持,会使患者的负担减轻一些。其实,美国是一个医疗保险体系比较健全的国家,大多数患者在出院后,都可以在自己的保险公司得到相应的补偿。而香港是一个由政府支付大部分医疗费用的地区,无论得了什么病,只要是入住政府指定的医院,每天交付象征性的一笔费用,其余所有医疗开支就由政府埋单了。

我国的中华骨髓库是国家设置的,患者除负担前面所讲的捐献者移动费用和采集费用外,并不必支付中华骨髓库的行政办公、宣传招募、采血检测、数据管理、检索配型的费用,因为这些费用是由国家支付的。

 

 

四、公益成本务求清晰透明

举凡民众参与之事项,只有公开透明,才会有好结果,这已经是公益事业成功的不二定律。这一节,咱们以器官捐献的过程来叙述。

在我国,器官捐献是“三献”中的小弟弟,只是这三五年来才成就的一项事业。为什么它的“年龄”这么小呢?那是因为我国过去的器官移植是建立在所谓“死囚捐献”基础之上的,2005,时任国家卫生部副部长的黄洁夫同志,在菲律宾马尼拉由世界卫生组织举办的国际器官移植管理高层会议上坦诚,我国将通过立法和国民教育,逐步改变器官移植主要来源于死囚的落后状态。2007国务院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我国开始实施公民逝世后的自愿无偿的器官捐献体制。2009,中国红十字会会同卫生部,对深圳、江西等省市进行调研,决定联手推进我国的器官捐献事业。此后,由十一个省份的试点,扩展到全国范围,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主要表现在,公民捐献意识增强了,捐献者越来越多了。

因起步晚,基础差,随着事业的进展,也遇到由于很多机制体制不健全而阻碍事业发展的问题。这里,我们主要说说器官的无偿捐献和合理的费用开支问题。要从一位刚刚逝去的志愿捐献者的身上将器官移植给患者,那可是一项高精尖的技术活儿,您可能没看见过,但是您能想象到,这里面的人员成本、技术成本、设备成本肯定是小不了。除此之外,捐献者及其家属为了实现捐献心愿,亲属之间的沟通、往来有关机构的交通、通讯等,也是合理的成本,世界卫生组织就明确规定:“器官捐献应被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视为一种英勇和高尚的行为。报销捐献器官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凭证的费用,这并不是支付购买器官的费用,而是对受者进行治疗的合理合法的开销。相关成本和费用应采用公开透明的方法进行计算和管理。”

我们已经有了几千例捐献成功的案例,可以总结出很多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只要我们遵循国际业内行为准则、结合我国的人文文化传统,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自愿无偿器官捐献的成本体系就不会太难。我想,在中国特色方面,捐献者因捐献产生的医疗费用、其遗体的丧葬费用可以列入成本,对捐献者身后家庭生活困难的救助可列入社会救济成本。您可能又要问了,这两项看着挺合理,怎么还是中国特色了呢?难道国外没有吗?我还跟你说,后两项在国外成熟的器官捐献体系里还真没有,这不但没有,还是被人家坚决杜绝的。为什么呢,这皆因器官捐献事业要遵循的四个字:自愿无偿。国际社会讲究的是“你要来”做好事,我给你搭建平台,不是我“要你来”做这件事,是你道德情操高尚的体现,你的境界已经达到这个门槛儿了。前些日子,英国国会否决了一项关于为器官捐献者提供丧葬补助费的建议,您问为什么,还是那句话:这是生命的馈赠,捐献者是社会的楷模,是人们学习的榜样,从捐献行为中获利,会使令人怀疑捐献者的初衷!而这种认识,是所有欧美国家共同的准则,大家都接受的价值观。我之所以说这两项可以考虑,倒不是为了跟国际准则较劲儿,那是我们刚刚起步,要有一个过渡,也是承认我国目前捐献者中有一部分是生活不富裕者。比如一个壮年的司机,是家庭经济的顶梁柱,车祸逝世后捐献了自己的器官,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状况下,社会有关机构给予适当的救济,应该是合理的,也是人性化的,与器官的买卖是有本质区别的。将来我们社会生活保障机制健全了,完善了,这种考虑也可能就会成为历史了。

据说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组织力量,展开调查研究,着手制定器官捐献中的获取成本,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有了清晰明确的器官获取成本,就有了捐献体系的润滑运行,即可堵塞漏洞,又可消除群众误解,这一定会使我国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的事业迈向一个新台阶。

在中国红十字会的积极参与下,我国的“三献”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2013年献血人数已经达到1278人次,无偿献血已经成为我国临床用血的主要来源;中华骨髓库更是兴起一代新风,填补了我国这一领域的空白,库容量已经达到200人份,使众多白血病人和重症血液病人获得了新生;今年12月初,已经有2950多人在逝世后捐献了自己的器官,使7800多名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生命得以挽救。但是,时时袭来的“血荒”、不断听到的“反悔拒捐”、还有绝大多数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在等待中黯然逝去的现实,都在提醒着我们,“三献”事业任重道远,不但要向国民普及科学知识、提升人的爱心,还要让人们了解事业的经济运行模式,解除疑虑,使大家能够轻松愉快地加入到捐献队伍中来。

今天就跟您聊到这儿,想必您对“三献”和“三献”中的无偿和有偿的关系有了进一步了解了吧。

 

                        

 

 

 

 201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