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通报对商红会调查结果
时间:2012-01-06
郭美美与总会及商红会无关,其炫耀的财富与红会、公众捐款及项目资金无关;商红会内部管理混乱、项目运作存在关联交易,予以撤销并依法处理;红十字会将加快推进改革,重塑社会公信力
本报讯 (宗洪)“郭美美事件“发生后,由监察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北京刘安元律师事务所、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商红会”)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2011年12月31日,中国红十字会向社会通报了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证实,商红会中不存在“红十字商会”这一机构,没有设立“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这一职务;郭美美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商红会没有任何关系,与商红会合作的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红博爱公司”)的银行对账单及财务支出明细均显示,该公司从未向郭美美支付任何费用。郭美美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和项目资金无任何关系。
同时调查发现,商红会自成立后没有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要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没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领导机构,不符合行业红十字会的基本组织要求;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合同与项目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混乱。
调查还披露,商红会与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鼎公司”)存在利益关联。王鼎公司是民营企业,该公司两名负责人先后被商红会聘为副会长和副秘书长。2006年4月,商红会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申请开展“博爱服务站”社区项目,计划在全国部分城镇社区设置两万个“博爱服务站”。王鼎公司参与“博爱服务站”项目的策划和运作,占有中红博爱公司30%股份。报告称,王鼎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双重身份和所开展的项目存在利益关联,严重违反了公益组织原则。调查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商红会在“博爱服务站”项目中没有任何资金投入,项目运作资金全部由中红博爱公司投入。
鉴于商红会存在的问题,经商中国商业联合会同意,中国红十字会决定撤销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并将依据法律法规对遗留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总会认识到,总会在对行业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疏于管理,监管不力;在红十字品牌的使用和保护方面,管理不严,措施不力;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中国红十字会表示,将加快推进改革,重塑社会公信力,并提出4项措施确保中国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快红十字会的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地方红会和行业红会的业务指导、工作督查和财务监督;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对红十字会的社会捐赠款物使用、资助项目等进行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反映,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明确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红十字会系统信息平台,根据及时准确、方便获取、规范有序的原则,做好公众捐赠款物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加强红十字品牌管理。严格红十字标识、名称的使用范围,在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同时,建立相应的道德准则,确保合作机构的政策和行为与红十字事业的使命不相矛盾。
四是加强反腐倡廉,抓住捐赠款物和招标采购等关键风险点,真正实现捐赠款物公开,财务管理透明;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