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
时间:2018-04-19
南通日报综合消息 市政府日前下发通知,正式印发《南通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明确的范围,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证照分离”改革是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重要举措,改变以审批发证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管理体制,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试点方案》明确,在5个试点地区内,将涉及市场准入领域的100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实行五类管理方式。其中,完全取消审批的5项,包括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药品广告异地备案、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车辆营运证核发,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取得营业执照后可直接开展经营活动。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包括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50平方米以下小型餐饮的经营许可,申请人将备案规定的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此外,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共23项;提升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共37项;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共33项。
《试点方案》同时要求,在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期限为从方案印发之日至2018年12月22日。国家和省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